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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會員條款

當您選擇登錄本網站之全職、兼職、高階履歷表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求職規約」全部內容,並同意遵守以下約定(以下您以「本人」簡稱;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所屬之求才令人力銀行以「本網站」簡稱;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與所屬之子公司以「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統稱;「求才廠商」指與本網站簽約且在有效徵才廣告刊登期間之客戶 ):
第一條:告知事項
本網站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有關本網站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
(一)非公務機關名稱: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 
(二)蒐集之目的:人力仲介之管理、數據統計與分析。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網站將持續提供服務至您提出停止利用或本網站終止提供服務之日止。
(五)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及徵才廠商。
(六)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及徵才廠商所在地區。
(七)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傳真、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
(八)您得就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1. 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請使用者自行登入下載,若需影印得酌收影印費1份10元。
  2. 請求補充或更正之。
  3.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向本網站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本網站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得於非假日時間與本網站求職客服專員連絡,週一至週五AM9:00~PM18:00,請洽05-236-6111,或透過線上意見反應留言。
(九)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網站係一提供求才、求職服務之就業網站,當事人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本網站將無法提供當事人求職、求才之服務,將影響當事人之就業機會。
第二條:求職服務內容及求職注意事項
(一)本人充分瞭解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內容,主要分為以下三種:
  1. 履歷自動配對服務。
  2. 求才廠商主動查詢人才服務。
  3. 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
(二)本網站不保證會員一定錄取或獲得符合理想之工作。 會員應自己主動進行生涯發展與適性規劃,再充分利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以獲得理想的求職結果。
(三)本網站對於所提供的職缺訊息,均於事前透過本網站客服人員,盡可能審慎評估職缺資料及求才廠商端的資訊,惟仍不排除少數不肖求才廠商以虛假、混淆、引誘或名實不符之工作機會,使會員陷於錯誤或導致求職者不滿意之求職或從業經驗。
(四)本網站強烈建議求職者須注意下列事項,並與本網站充分-合作,以保障自身求職安全:
  1. 應徵面試時,隨時提高警覺,尤其謹記勞工主管機關時常宣導的: 「3大準備」,包括蒐集應徵公司資料、面試時請友人陪同、檢視徵才廣告是否不合常理。「7不原則」,如不繳交不知用途費用、不購買業者推銷產品、不辦理信用卡、不當場簽署合約、證件財物不離身、不飲用業者提供飲品及不從事非法工作等,以確保自身權益。
  2. 應徵工作過程中,有任何疑慮或發現存在不法之情形時,應立即結束面試離開,並向警察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可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電話直撥165或上165反詐騙網站(http://www.165.gov.tw)申訴檢舉。
本條所稱「履歷自動配對服務」是指當本人完成履歷表登錄及成功送出後,本網站之電腦系統將會依照本人所設定之求職條件,經媒合機制以電子郵件傳送本人之履歷表予符合條件之求才廠商之服務。本條所稱「求才廠商主動查詢人才服務」是指求才廠商得透過本網站找人才及企業會員專區,可主動設定篩選條件,查詢本人保持開啟狀態之履歷表之服務。本條所稱「求職者主動應徵服務」是指本人得於本網站就意欲應徵之工作機會主動送出履歷表予求才廠商之服務。
第三條:會員資料蒐集、處理之利用
會員同意下列資料,無償並無條件提供給本網站蒐集、處理:
  1. 所登錄之履歷表或個人資料。
  2. 使用求職功能之各項歷程紀錄及資訊(如上網的IP位址、瀏覽器種類、瀏覽網頁及停留時間等軌跡資料)。
  3. 作為接受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各項服務與資訊之用,例如但不限於市場調查問卷,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受企業委託代為發送之會員資訊。
  4. 其他另經過本人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網頁點選按鈕同意之特定目的之利用。
  5. 加入會員時,若有資料不實或資料錯誤等問題,由登錄者自行負責。
  6. 會員填寫之履歷表,有虛偽不實之情事,經(但不限於)第三人舉出相當之事實或證明,依照一般客觀判斷足以使人產生合理之懷疑者,本網站得暫時停權或取消服務,本網站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會員來承擔負責,如查明後決定是否復權。
本人應徵本網站求才廠商之職務,若求才廠商須對本人做人事背景查核(Reference Check)時,本人茲同意授權求才廠商得連絡履歷表所列本人曾服務公司之人員,以查核本人現在或過去學經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求才廠商為此得蒐集、處理與利用該查核後所獲取之本人個人資料,做為徵才評估之用。本人亦同意授權履歷表所列本人曾服務公司之人員,就求才廠商所徵詢之人事背景問題,得揭露或提供與本人有關之個人資料予該求才廠商。
第四條:登錄履歷及會員資料應注意事項
  1. 本人茲保證本人填寫履歷表及會員資料(含照片與其他附加檔案資料)絕無擅自利用他人名義或自為不實之登錄,並於填寫前應仔細了解填寫之內容,並確實勾選設定隱藏或不願接收資訊之功能。
    本人登錄履歷表之各項內容,均經詳實填寫,絕無虛偽不實、內容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與履歷表目的不符之情事,若經查明或他人檢舉,本網站有權修改、移除、不予刊登、關閉履歷表或將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若涉及民刑事糾紛者,本網站亦會配合檢調或司法機關,提供本人之履歷表、連線紀錄或其他與求職面試相關之資料供查證。
  2. 本人明瞭於本網站每人僅限登錄一份履歷表,遇有重覆登錄者,本網站之系統將自動予以刪除。
  3. 本人明瞭並會遵照廠商所提供或要求的應徵方式。
  4. 本人明瞭所應徵公司及職務的需求標準,並決定是否使用主動應徵寄送履歷之服務。
  5. 本人明瞭當本人聯絡方式(含e-mail)變更時,請務必及時自行上網更新。
  6. 本人自選履歷表密碼時,不得使用全形字或中文字。當履歷表登錄完成後,本人應牢記自設之密碼,並自負妥善保管責任。除經本網站同意者外,本人不得將密碼洩 漏、交付、出借、轉讓予第三人,前述第三人不得為與求才令企業有限公司有商業競爭關係之同業(含其受僱人或其他名義之人)。本人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將立即通知本網站客服人員,並於找到工作後,主動上網關閉履歷表,否則,邇後所生不便,概由本人自行承擔。
  7. 本人明瞭填寫履歷表之個人連絡資料不全、學歷及自傳留白,或過於精簡、填寫不完全,若仍未於註冊會員三日內確實補齊者,本網站有權不予刊登或關閉履歷表。
  8. 本人明瞭填寫自傳時,若於自傳欄位填寫個人姓名及連絡資料,此一揭露之後果,應由會員自行承擔。
第五條:本網站免責約定
  1. 本人明瞭本網站提供之求職服務,並不表示本網站有義務或有責任為本人無法找到工作,對會員所發生之糾紛或法律訴訟所發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本網站概不負責。
  2. 本人明瞭履歷及會員資料以外之其他網頁,包括但不限於意見反應、討論區等,主動提供如電子郵件、姓名、電話等個人資料時,則不在本規約個人資料保護範圍之內,本人應自行評估在類似開放空間之資料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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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戰爭、事變、天災地變等,國家非常事態,不可抗力的狀況。
b. 使用者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損害賠償。
c. 因通信服務提供業者方面造成之通信障礙。
d. 為了進行補修工作,不得不停止服務時。
e. 網路或服務設備因不明原因發生故障。
第六條: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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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為了進行定期檢修系統設備及為故障排除工作,不得不停止服務時。
b. 通訊事業者必須停止電子通訊服務的狀況時。
c. 網路或服務設備因不明原因發生故障。
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