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防疫隔離假】、【防疫補償】?誰能申請?
發佈時間:2020-02-26
因應武漢肺炎,立法院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規定此紓困振興經費為新台幣 600億元,並明確定義出「防疫隔離假」相關規範,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而接受隔離或檢疫的期間,可以在2年內申請「防疫補償」。
Q1. 哪些情況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1.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因此無法出勤時。
2.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時。
Q2. 「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有何不同?
.防疫隔離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實施的措施。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的情況下,針對受隔離/檢疫者,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可申請的假別。
.防疫照顧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所做的應變處置。是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身心障礙學生者。
Q3. 請「防疫隔離假」,有薪水嗎?
若受隔離/檢疫的原因:
.可歸責於雇主時,雇主應給薪。
.不可歸責於雇主時,沒有強制雇主要給薪。
若受隔離/檢疫者/照護家屬沒有支領薪資,且無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小提醒:
*如果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能重複領取。
*如果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不但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還會被重罰喔!
Q4. 請「防疫隔離假」,雇主可以記我曠職、或扣全勤獎金嗎?
特別條例明定,符合條件之員工,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雇主不得視為曠職
.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不能扣全勤獎金、解雇或給予其他不利之處分
※如有違反,將處以5萬元以上到100萬元以下罰鍰。
Q5. 雇主自行要求我自主隔離不要上班,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申請「防疫補償」嗎?
.如果不是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而是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那就不符合【防疫隔離假】以及申請【防疫補償】的條件。
.如果雇主自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時,不可以強迫勞工用自己的假來請假,而且仍要照付工資。
資料來源: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