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小確幸!「租金補貼」常見問題一次搞懂!
發佈時間:2021-01-07
擴大租金補貼,鬆綁申請限制,並把原本受補助的6萬戶增至12萬戶,同時提供便利的線上申請,若房東承租之房客有申請補助者,也可享稅賦優惠。
第2梯次租金補貼申請時間,將於1月18日至2月5日再度開放。
若以嘉義縣、嘉義市為例,符合平均每月每人所得標準者,單身青年每月可領2,600元租金補助,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相當於一年補助3萬1200,在外租屋的朋友千萬不要錯過啦!
Q.申請補貼者的條件有哪些?
(一)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面其一規定:
1. 已滿20歲成年人。
2. 未成年已結婚。
3. 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二)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三)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每人動產限額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低於一定金額(各縣市最低生活費 2.5倍)
(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有些人父母名下有房子,或是父母名下的存款超過標準,但父母在老家,你一個人到其他縣市租房,可考量選擇「同址分戶」,也就是在不變更戶籍地址的情況下,將自己的戶籍變更為獨立戶。(個案是否適用,建議先詢問政府機關)
Q.租金補貼額度?
政府針對符合條件之民眾,每月提供新台幣 2,600 元至 5,000 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期限最長12個月,請參閱下圖:
Q.租屋租金有上限嗎?
有,按照不同縣市有不一樣的標準,請參閱下圖:
Q.申請受理時間?
第二階段為2021年01月18日至02月05日,接受2萬戶名額申請。
Q.申請方式有哪些?
申請方式有兩種,分別為書面申請、線上申請。
(一)選擇「書面申請」者,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附上規定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住宅所在地(若尚未租屋者,則向欲租屋地申請)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查詢受理單位: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8.aspx?KeyID=HS2020025
(二)選擇「線上申請」者,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規定的文件。
Q.應附哪些文件?
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點選下載申請書,或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申請書表(線上申請者免附),並準備好戶口名簿影本、家庭成員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申請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契約影本(尚未租賃住宅者免附)、建物登記資料(內政部提醒,建物登記資料可向房東索取權狀影本,也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不需所有權人親自申請,或事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符合相關加分條件等佐證文件即可。
詳細應檢附文件
Q.已經申請過的人可以再申請嗎?
可以,但會酌予減分。並需等到108年度補貼期限屆滿後,才會核發109年度的租金補貼。
Q.之後才要租屋可以申請補貼嗎?
可以,只要在確定核定補助後,三個月之內將租約、建物登記資料補齊繳交給政府,一樣可以享有補貼資格。
Q.如果房東不給申請怎麼辦?
這應該是許多人心中的疑問,不少的房東擔心會被課徵租金所得稅,而不願意讓房客去申請補助,或申請補助後轉嫁租稅至租金,甚至直接拒絕再續租。
對此內政部也提醒,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若違規房客可主張其契約條款無效,且依規定可處3~30萬元罰鍰。
如果房東是因為擔心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會讓稅金增加,在 2018年就已新增「公益出租人」規定,有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可享有3種稅賦優惠,除了房屋稅、地價稅可以比照自住稅率外,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有1萬元的免稅額度,希望可以減輕房東的負擔及擔憂讓房客更容易能申請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