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中心
求職問題
履歷資料刊登 問題列表:
職缺資料查詢 問題列表:
主動應徵說明 問題列表:
違法的徵才內容 問題列表:
應徵成功回報 問題列表:
3.「薪資面議」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如果職缺的經常性薪資不到4萬元,就不能在徵才文案上寫「薪資面議」。而且這四萬元的計算方式包含本薪+固定津貼與獎金,但不包含年終、三節獎金、加班費差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