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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權益相關

1.謀職假

1. 法令:勞動基準法 第16條第2項
2. 規定:勞工因雇主原因遭受資遣時,雇主因於勞工離職前一定期間內給予勞工於上班時出外找尋工作之機會,以避免離職後即尚失工作機會,頓失收入來源致生活無以為繼。
3. 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